第一章 选聘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工作已正式启动,现******事务所为我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为公司提供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专项法律服务,按时按质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服务对象
******有限公司。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参选单位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最高限价为10万元人民币。
四、服务具体内容
(一)参加2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工作会议、中介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我公司本次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注册、发行阶段的法律文件(包括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专项核查意见等);
(三)就我公司本次发行项目的相关方案及在注册、发行阶段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审查本次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如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评级委托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五)为我公司本次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提供律师鉴证服务;
(六)其他与我公司本次发行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五、服务要求
(一)******事务所应及时委派服务人员为本公司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事务所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本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相关信息。但以下情形除外:
1.取得本公司的授权;
2.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查阅的其他情形。
(三)应以勤勉的态度,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业务。
(四)应按本公司的指示处理委托业务,需变更指示的,应经本公司同意。
(五)应按本公司要求,报告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协议终止时,******事务所应当向本公司报告委托事项处理结果。
六、资质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持有司法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
(二)无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记录;
(三)与我公司无利益冲突;
(四)投入本次服务的执业律师2名以上,其中负责律师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
七、竞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单位提供的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2、报价函;3、报价人简介;4、报价人执业证书、拟委派律师的执业证书;5、其他有助于我公司进一步了解报价人情况的材料(如有)。
(二)报价说明:报价应含本项目服务费、税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报价后不得再增加额外费用。参选单位在报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参选单位承担。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我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参与单位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我公司有权予以取消,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及竞选材料均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年 2月11日。凡符合本公告条件且有意应聘的服务机构请于2025年2月11日中午12点前******办公室。
1、联系人:廖芳
2、联系电话:******
3、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大楼
九、评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 02月11日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大楼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评选程序
(一)组建评审工作小组
评审工作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二)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满足相关要求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文件详细评审
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确定中选候选人,并按照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排序。
(四)履约能力核查
公司将视项目需要,组织对候选人就其竞选进行履约能力核实,核实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赴候选人注册地或办公地实地查看、现场核验、纪实记录等形式。
(五)确定中选单位
公司按照评审工作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履约能力核查情况(如开展)确定中选并向其授予合同,且在公司官网公布中选单位名单。
附件:******有限公司20亿元中期票据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