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巩义市洛河(康店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巩义市洛河(康店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
1.2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5】00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巩义市康店镇。
2.2建设规模:巩义市洛河(康店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南起于黑南村100吨污水处理场站,北至庄头村污水处理厂,全长约6公里,涉及庄头村、礼泉村、焦湾村、康北、康南村和黑北、黑南村的排污口整治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在康南村南水沟入河口新建污水处理场站1座。该项目以康店桥为界分为两部分,南段工程(黑南村至康桥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和北段工程(康桥至庄头村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建成后可实现巩义市洛河(康店段)沿线排污口旱季无污水排放的目标。
2.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巩义市洛河(康店段)沿河排污口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括的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2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2月1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4.评标信息:
4.1评标时间:2025年3月5日
4.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5.中标单位信息: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盘庚街与向阳路交叉口西北角向阳路3号院三楼A317
中标价:******.39元
项目经理:朱耀恒
级别: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8512
工期:合同生效后 240 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按工程类型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为:43650元。
7.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民政府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
联系人:王昊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 人:闫合涛、耿梦娟
电 话:0371-6117 1679
******管理局
通信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