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沙溪河片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及生态价值实现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已于2023年11月7日竣工验收。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施工单位承诺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不存在拖欠行为,申请退还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3日)。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李松涛,电话:0830-******。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