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基建电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航空港校区一期建设工程基建电施工项目 | ****** | ******.02 |
5.2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设备、电缆及线杆等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保修、售后服务、办理用电送电手续等,保证按期通电。
******办事处前吕村、庙后村、张堂村;
5.4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5.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电力部门验收;
5.7工程质保期:2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注:本文所指“在建工程”是指:项目尚未完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需经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没有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暂停或被停止投标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响应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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