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五个工作日,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除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5年3月3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0—******
******街道新华北路033号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邮 编:654600
2025年3月3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蒙姑镇新塘村至十里坪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蒙姑镇新塘村至十里坪。性质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412-530622-04-05-631678。占地面积7993.33㎡,项目用地属于租用,建设1条烘干生产线,设计生产各种型号河砂(细砂)12万t(主要分为四种型号:10—40目、40—70目、70—120目、120目—200目),设计的河砂(细砂)的含水率约为1%;该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原料堆场、生产区、成品堆场等。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估算环保投资74.108万元,占总投资的18.5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二)大气环境:主要为施工期扬尘、运营期为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烘干废气、筛分废气、运输车辆扬尘、转运粉尘、堆场粉尘、食堂油烟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汽车尾气; (三)声环境:主要包括机械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 (四)固废:生活垃圾、废弃机油等; 二、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防治措施:一是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按照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管网(沟),初期雨水收集后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再回用不外排;二是进出厂区机械车辆的冲洗废水经沉定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三是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一是有组织废气经烘干滚筒与烘干粉尘、筛分粉尘经旋风除尘+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内径0.9m)排放;二是车间设置为全封闭车间,生产设施均布置于封闭车间内,同时堆场采用三面围挡+顶棚,产品采用吨袋包装,地面硬化处理,运输道路硬化,清扫,并进行洒水降尘等避免扬尘产生;三是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油烟管道”收集后通过屋顶排放口排放;四是道路运输扬尘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同时按照规定路线运输,原料运输前需清洗车辆,避免脏车上路。 (三)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一是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居民作息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一是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送厂区垃圾收集点,按相关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二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置,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间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 (六)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 (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九)巧家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现场进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