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对精神文明创建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项目经费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精神文明创建数据加工处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是协助做好文明创建活动辅助性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人员通知联络、资料印发、人员签到、现场引导,以及PPT制作、桌签制作等辅助性工作。二是协助做好文明创建图片、信息数据的编辑整理等技术性工作。协助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现场照片收集编辑、整理归档等工作。协助通过厅门户网站、福建商务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主流媒体、对接有关处室等方式,收集各处室开展的文明创建信息资料、整理编辑图片数据。三是协助做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协助录入志愿服务活动名称、内容、活动时长、参与人数等信息,并为各处室(单位)志愿者提供操作问题解答。
协助完成30场以上文明创建活动辅助性服务工作,以及现场照片收集编辑、整理归档等工作,协助完成200条以上的各处室开展的文明创建信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及150张以上图片数据的整理编辑,并协助做好志愿服务系统的维护工作。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单位熟悉文明创建有关情况,近年来有承担过政府部门类似委托项目的优先。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等违反采购法规定。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提交以下资料至福建省商务厅:
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以往参与类似采购项目的情况等(加盖公章)。
2.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提交报价人单位(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可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我厅将在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最终采购供应商,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
(三)报价文件自行密封提交(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厅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提交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办公室(收件人:苏先生,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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