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5 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 ,推动千亿级蔬菜产业工程建设,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 ,制定如下方案。
一、项目概况
我省是全国蔬菜产销大省和设施蔬菜重点省,在保障全国蔬 莱尤其是京津市场蔬菜日常消费和应急供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5 年安排中央提前批财政资金2000 万元,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设施蔬菜生产能力,保障京津蔬菜有效供给,引领带动全省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任务目标
推动设施蔬菜发展 ,全省支持 86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2 个家庭农场提升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新建新型实用设施或改造升 级老旧栅室,改造后的设施生产能力提升 10%以上。
三、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和补助环节
在全省选择 86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2 个家庭农场, 重点支持新建新型实用设施, 改造升级老旧棚室,提升设施生产能力。每个合作社补助 1 5 万元、每个家庭农场补助 5 万。
******服务中心、河北净菜生产 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新建和改造设施面积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经营主体。家庭农场要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 具体可咨询当地农经部门 )。
四、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安排 2000 万元, 在全省 86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2 个家庭农场实施。
五、保障措施
(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级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 区域内项目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和验收。各项目县要整合有关力量,强化责任落实,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 。
( 二)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 。县级实施方案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市级将市级批复及县级实施方案正式件汇总后扫描成电子版, 3 月底报省备案 , 特色产业处、计划财务处、项目监督处各一份 。同时汇总填写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简表,一并报送 。市县特色产业部门要会同合作经济部门共同研究确实实施主体和实施方案 。
( 三)规范项目管理。县级要按照批复后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主体加快实施,保证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原则上当年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变更的 , 应当经过县级研究后报市级批复, 并报省级备案 。项目县建设任务完成后, 采取县级自 验、市 级验收、省 级备案的程序进行验收。要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工作总结、绩效考核报告等立案归档, 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项目扶持资金。省、市两级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指导推动项目实施 。各项目县应于每月 10 日前 , 登录农业农村部 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 ) 反馈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
( 四)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 , 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不得大额提现、白条入 账。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 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
联系人:特色产业处 : 郗东翔、张建峰 , 0311-******
电子邮箱: nyttcc@l 63.com
注:申报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的新型************服务中心,邮箱:lsxxdnycyb @163.com.电话:0311-******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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