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招标):
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设计工程概况;
二、设计范围、设计内容;
三、设计依据、设计工作目标;
四、设计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五、设计说明和设计方案;
六、拟投入的设计人员;
七、设计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八、设计安全保证措施;
九、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更改为:
“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招标)
设计施工图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施工图设计;
二、设备方案及附属工程;
三、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处理措施;
四、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设计团队情况说明和项目解读(设计团队招标)
设计团队情况说明和项目解读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拟从事项目设计的团队构成和配置;
二、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格和职称;
三、主要负责人业绩及从业经历;
四、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资格注册资格和职称;
五、项目解读;
六、设计构思;
七、对本工程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此项删除,本项目为设计方案招标。
3. 总则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
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可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也可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附件: 澄清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