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清丰县菌菇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配套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80D******001 | ******人民政府清丰县菌菇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 ******.35 | ******.35 |
(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标准;
(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1年;
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