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涧公开-2025-3 |
******小学护眼灯及空调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8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小学护眼灯及空调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教室护眼灯及空调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要求; (7)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中标情况 |
包******************服务中心三楼22,438,140.00元评审总得分:86.63分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郝身群(主任)、朱志萍、刘跃敏、董全周、王素清、王利泳、杨孝林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算优惠80%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
收费金额:32,238.14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财政局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教育局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联盟路西南角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厦门街32号1幢1026号房 |
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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