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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嘎美乡龙通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那曲市索县嘎美乡龙通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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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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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索县嘎美乡龙通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市索县嘎美乡龙通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索县;

2.3建设规模:1、村里巷路硬化680.087米以及建设道路配套附属工程;2、拆除原有两座钢结构危桥和一座村民自搭的简易桥,新建三座桥梁;3、新建取水头部2座,新建3座蓄水池,新建给水管网284米;4、新建晒谷场1005.4平方米;5、新建配套43盏太阳能路灯。以及购置安装附属设施设备,实施相关附属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最终的设计方案为准)。

2.4招标范围:那曲市索县嘎美乡龙通达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衔接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10个月(3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

2.8.1 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8.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8.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承担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1个(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3.5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或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 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同一个独立法人企业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组合进行投标,对重复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废标处理。

3.8 投标人须按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且企业信息可查询。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至2025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 03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至2025年 03 月 12 日 18 时 30 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3 月 27 日 10 时 20 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的办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和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 、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索县

联系人:梁文昭******824

******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海亮天城5栋3单元1602号

联系人:刘工******695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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