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2025年******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2025年水利发展资金屏山县米山溪项目区综合治理提质增******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水许可〔2024〕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屏山县中都镇李家坝村、中和庄村、庆庄村、小坝村、大池村、丰收村、火星村、春风村、黎明村、新权村。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km2。建设内容包括:梯田工程61.49hm2(均为石坎梯田),截排水沟(0.3m×0.3m)4685m,灌排水沟2989m(其中0.4m×0.4m水沟2365m、0.5m×0.5m水沟264m、0.6m×0.6m水沟360m),新建蓄水池29口,沉砂池57口,整治山坪塘6座,生产便道10908m(其中1.5m宽生产便道3465m,2.0m宽生产便道2608m,2.5m宽生产便道3640m,3.2m宽生产便道1195m),保土耕作1579.85hm2,实施封禁治理1358.66hm2。2.1.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1.4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交工及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交工及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最终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水利类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或预验收)鉴定书(或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投标文件的递交: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