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山城磋商采购-2025-2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司法局山城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SCCG-2025-0057-01 |
山城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项目 |
******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宝瑞路115号河南省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12号楼01号1-5层 |
1,49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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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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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新学、郭存吉、毛爱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22,88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专家评审结果及其他供应商未成交信息告知:
******有限公司河
******有限
******有限公司(最终报价:
******.00元 ;得分:61.74)。
2、成交供应商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获取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3、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壁市山城区司法局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015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中段澳林城7号楼三楼3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