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LSXFJ******01 |
项目名称: | 芦山县中成药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 |
项目内容: | 我单位在2025年03月10日收到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质疑事项概述为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P6页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6 条建设规模内容、P53、54页附件 2:检测服务内容”,该项目单体建筑物主要为钢结构,且不允许分包,中标候选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能力。 经审查,芦山县中成药品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第二次)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 “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权利义务”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2:检测服务内容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4)钢结构工程检测;①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②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③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有限公司资质证书检测范围无“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主体检测工作内容不允许分包。中标候选人单位未响应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法承揽本项目主体钢结构检测事项,因此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本项目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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