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 南岸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舞美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50,000.00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舞美服务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会展服务 需求描述 提供舞美保障,负责日常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 | 150,000.00 元 | 1(项) | 15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17 14:3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 否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1年。
- (二)交付地点: 比选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比选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予以配合。
- (四)报价要求:
比选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税费、保险费、培训费等一切与此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曾乐天
- 联系电话: 023-******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023-******
采购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