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龙区关林片区关林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EPC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龙集采【2025】008号
招标编号:洛龙建招2025-010
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12号
3、项目代码:2306-410311-04-01-761132
4、项目概况:该项目不包含关林风景文物保护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关林社区内破旧房屋拆除,开发文旅商业街区以及地下停车场等配套生活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等。
项目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涉及拆除建筑面积约41.91万平方米,其中民宅建筑面积约38.98万平方米、企业和仓储建筑面积约2.93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数727户,约1986人,本项目不再进行安置房建设。第二阶段:对拆迁腾空地块按照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商业开发,总用地面积约20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72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98000.00平方米,其中:仿古商业建筑面积约196500.00平方米,物业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1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200.00平方米。(本次针对本项目第二阶段进行招标,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5、建设地点:洛阳市。
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27515.03万元,其中施工费123801.00万元,设计费:3714.03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9、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包括试验、检验、第三方检测、验收等,并提供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0、工期:总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自接到招标人通知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清单编制;(2)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在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中标后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须予以认可;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3月12日 至2025年03月1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1日09时0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厦门街16号1幢707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36号芳林大厦1号楼22层
联 系 人:代春兰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洛龙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