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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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元 | 1(项) | 250,000.00 元 |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3-18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3-18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采购文件
- (一)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南川区通过重庆市级部门关于“农村黑臭水体零区县”的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为止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验收
1、供应商完成工作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施方案》、《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自查评估报告》、“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零区县创建工作评估指标”佐证材料,并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
2、供应商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供应商编制的《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作实施方案》、《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自查评估工作报告》以及“重庆市农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评估指标”佐证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对其真实性、客观性、时效性负责;
3、供应商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供应商编制的《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作实施方案》、《南川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自查评估报告》、“重庆市农村黑臭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评估指标”佐证材料提交给采购人,并按要求提供光盘、电子档、纸质档资料。
-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税费、辅助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补充其他费用。
2、本项目是固定总价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填报。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会承担任何费用。
3、本项目招标设置最高限价为25.00万元。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处理。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内容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程序向其支付合金额的100%。(每次拨款成交供应商都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梁静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
- 联系人:陈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竞争性比选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