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至县体检中心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委员会评议,成交结果如下: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750000.00元
公示期:1个工作日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