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兴文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8 11:30:00,更正为:2025-03-19 11: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3-18 11:30:00,更正为:2025-03-19 11:30:00。
1.原采购包1中★2运作保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之4)其他运作保障:⑩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更正为:⑩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前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原采购包2中★2运作保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之(3)其他运作保障:⑩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更正为:⑩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前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原采购包3中★4运作保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之(3)其他运作保障:⑥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更正为:⑥供应商在从事本项目本包服务过程中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在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前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 采购计划编号:************0610
******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地址:宜宾市兴文县宋河南街36号。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注:若采购需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香山西路63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行楼左2栋)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