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亚东县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2日 09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5-25201
项目名称:亚东县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维稳指挥中心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 329.0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为中小企业制造不作资格审查要求,但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可以提供有效的声明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
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1.1货物由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管理局(含新疆建设生产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1.1.3货物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不重复享受政策。若投标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享受价格扣除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2日 09时40分
地点: 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委员会
地 址: 日喀则市亚东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康桑铭格小区8栋1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