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6 |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磋商(2025)0007号************街道人和路36号3,798,162.00元评审总得分:90.5分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新安县X153石杨线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0日历天林超C************008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景会、李中玉、曾伟(业主)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参考省协会《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 |
收费金额:39,981.62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54号 |
联系人:曾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中德产业园6幢101室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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