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关于公开比选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5-03-11 19:44:25
******教育局关于公开比选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聘请1家******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名称
******教育局聘请法律顾问单位项目
二、比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通过比选方式聘请1******教育局法律顾问单位,负责在合同期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三)服务期限:3年
(四)服务费控制报价:3.2万元/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法律顾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事务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具备相关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2.成立5年以上,在成都有常驻机构及办公场所,运行规范,业绩优良,有熟悉行政法、党内法规和教育行业法规的专业律师。
3.具备良好的业界口碑和社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有熟悉行政法的专业律师团队以及成功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案例。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派的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
2.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具有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政府法律事务。
5.具有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熟悉行政机关运行和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管理领域的法律事务;了解社情民意,具有教育系统知识产权、劳动用工、规范办学、资产经营、招投标、经济事务、师生法益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
6.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次比选由成都市******教育局自行组织,比选报名公告将在锦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有******事务所,可到成都市******办公室报名并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17:00前,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查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1份等资料装订并加盖鲜章后,送至成都市******教育局305办公室。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7:00。
******教育局305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我局不予接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要求填写、装订、密封并签字盖章,否则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比选的交通费、比选资料费等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
七、比选人联系方式
******教育局
(二)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官堂街13号
(三)联系人:陈老师
(四)联系电话:028—84526233
******教育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