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P************H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产粮油大县奖励水稻种植示范基地肥料补助采购复合微生物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5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更正内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序号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提供 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员会保留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出现“查无此票、不一致”等情形,该类似项目业绩将不予以计分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做虚假投标认定。以上证明材料在招标人进行“授予合同前的审查”要求提供原件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
提供 2022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提供1个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对应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委员会保留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出现“查无此票、不一致”等情形,该类似项目业绩将不予以计分并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做虚假投标认定。以上证明材料在招标人进行“授予合同前的审查”要求提供原件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
2 |
投标人成立复合微生物肥技术服务团队,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具备下列资格的可相应得分。 1、技术组成员具有农业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农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技术组成员若为公司股东的须提供公司章程作为证明材料;技术组人员若为本公司聘用人员的须提供公司给技术组人员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职称证书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佐证;技术组人员若为特聘专家提供公司出具的聘书(或聘请合同),不提供不得分。若技术组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人员退休证明。 |
投标人成立复合微生物肥技术服务团队,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具备下列资格的可相应得分。 1、技术组成员具有农业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农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注: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技术组成员若为公司股东的须提供公司章程作为证明材料;技术组人员若为本公司聘用人员的须提供公司给技术组人员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职称证书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佐证;技术组人员若为特聘专家提供公司出具的聘书(或聘请合同),不提供不得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街道城治路
联系人:朱永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办事处未来方舟H2组团8栋1单元23层4号
联系人:敖海迪、李敏、张瑞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