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新建水厂-水庙镇-新宁县城段清水输水主管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2日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所委托,对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新建水厂-水庙镇-新宁县城段清水输水主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所提疑问答复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P37-38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因素及取值范围项中有一项:其他(3分),评审标准:招标人其他要求(如有),请问本项目该项评审标准招标人有何具体要求,请明确。
答:此项所有投标人均按满分计。
答: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答:详见工程计价总说明。
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908.11万元,招标工程量清单“E.38: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中的合计金额为6804.8376万元,由此合理推算、最高投标限价不包含甲供材料费。根据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甲供材料费均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且导入电子标书后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及HNZBJ文件响应,因此甲供材料费6804.8376万元会计入工程造价,导致投标金额远远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如甲供材料费不计入工程造价、设置甲供材料费的工程量为0,又无法响应招标工程量清单及HNZBJ文件的“E.38: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请问是否由招标人重新发布新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HNZBJ文件?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908.11万元,以招标人重新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及HNZBJ文件为准。
6.本项目对于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设置了8个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考评优良工地作为加分项,现我单位有如下疑问:(1)请问由外省各协会发布的标准化工地是否予以计分?(2)请问由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标准化工地,但奖项名称不是“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是否予以计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新宁县县城第二水源地建设及城乡安全供水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新建水厂-水庙镇-新宁县城段清水输水主管工程)原开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现延期至2025年3月27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长至相应时间。
本答疑、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大兴路8号
联系人:殷南良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路117号金典商务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一名):朱俊专职人员:(两名)刘浩、李瑞
电 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办公室
电 话: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