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1 11:35:1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元市利州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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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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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利发改发[2025]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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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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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街道)的1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共计18885m3/d)及配套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更换一体化处理、提升泵、进出水流量监测、风机、在线监测、生物除臭等设施设备共计314套,预计年节能量162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203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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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33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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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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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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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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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3-12 00:00至2025-03-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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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3-12 00:00至2025-03-14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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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2、项目组人员配备应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近三年来,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拟派专职技术人员4名,应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注:类似项目业绩须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为准。4、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5、申请人须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地区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具备完整性、细致度、准确度等。6、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7、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传于此邮箱号:******。8、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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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姜先生 |
联系电话 |
****** |